关于张献忠屠川问题的探讨
陈 大 雨
明崇祯十七年甲申岁(1644),张献忠率部入川,十一月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随即遭到残明势力和地主武装的复辟抵抗,张献忠始行镇压,以反复辟、肃谋反等罪名杀害许多川民和下属,清代野史杂书遂称张献忠屠川,屠尽川民。四川民间也广泛流传张献忠剿四川,杀的鸡犬不留的传言。到底张献忠有没有屠川、怎样屠川?事隔三百多年,哪里去找证据,笔者试图从多种资料著述中,寻求符合历史环境,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比较可信的说法。
一.野史杂书是否就是证据
2002年,成都巴蜀出版社将《蜀碧》、《荒书》、《滟澦囊》、《蜀警录》等八部野史杂书汇编一本,定名为《张献忠剿四川实录》。笔者认为,它只是清代文人关于张献忠屠川著作文本的实录,并非全是历史真相的实录。该书的出版给读者研究提供了方便,从这些书籍作者的背景、相互关系、作者自记、资料来源、时政环境等方面对照比较,可以看出,哪些资料能够作为张献忠屠尽川民的证据,或者是误传和不实。
《荒书》是较早的著述,著于康熙初年,直到雍正五年才面市。作者费密,1623年生于成都附近的新繁县。乙酉夏,二十一岁的费密参与组织义军,进入什邡县高定关保民自守,以抗拒张献忠的大西军。丙戌秋,杨展和曹勋率领明军收复成都后,义军解散,费密远走云南并逗留了约一年的时间,因其父费经虞时任昆明知县。丁亥,费氏一家回到四川,由于战乱,迁徙于建昌、黎、雅一带。其间,费密曾为彝民所掳。戊子年赎归之后,便参加了杨展的军队,主要跟随杨展之子杨璟新从事屯田,驻扎在峨眉。己丑秋,杨展被李乾德、武大定、袁韬合谋杀害于犍为,杨璟新兴兵复仇而战败,费密随其残军屯垦于瓦屋山一带。庚寅,为武大定所追杀,费密被俘,而走投无路的杨璟新则往保宁投降了清军。之后,费密以计逃脱,并于辛卯四月回到了新繁老家。此时的川西,荒凉无人,且属武、袁的势力范围,于是,次年三月,举家逃入陕西,在沔县居住了六年。戊戌春,又携家至扬州,最后老死于此。此背景表明:一.费密是反张献忠的,如果张献忠在中园屠成都军民,他会很清楚,他绝不会为张献忠美言,但书中只记述为:“八月十一日,尽出成都军民男女于中园,将尽屠之。俄一物如龙尾下垂,贼以为祥,遂免死”(沈荀蔚《蜀难叙略》亦如是说);二.费密在乙酉年(清顺治二年、张献忠大顺二年)在什邡县参与组织义军后,主要跟随明将杨展及其子杨景新。(杨展为残明复辟势力主帅,仇视张献忠)费密父费经虞虽为云南县令,但在当时的交通、信息条件下也不可能全知四川情况,因此,可以认为,费密的记述资料多源于杨展及其幕僚;三.显示了张献忠战死后五年(辛卯、顺治八年)川人并未绝灭,费氏回到新繁老家还能生活,一年以后又步行走到陕西沔县,一路上还能觅食住宿。康熙八年费氏自序称,所著有意供作朝廷编修明史采用。不知是怕犯忌没有献出,或是其他原因未得采用,直到雍正年间才付印。其他野史所言中园大屠杀,威凤山至桐子园尸积若丘山,若有其事,此时他正他在成都周边,应当熟知。然而书中所记,中园虽有欲屠的动机,结果因似龙尾之物下垂而遂免;威凤山至桐子园尸积苦丘山之事,则根本未提。再说杨展追击张献忠至汉州,乃收集白骨封埋并竖碑,斥为张献忠滥杀无辜罪行。很难理解杨展能不知道威凤山至桐子园尸积如山,又不加以揭露,不告知费密。费氏在自序和正文的开头部份都说:“盖知者不能言,而言者未深知,道听途说,多没其事。”表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野史杂书的某些不实和不可轻信。
《蜀碧》为丹棱县进士彭遵泗于乾隆初年所著。作者在自序中说张献忠屠尽川人,人尽矣及牛犬,物尽矣毁其屋,平其城。经查对 丹棱县志和彭氏族谱等资料,均无彭遵泗生卒年月及较详的身世记载;也没有《蜀碧》卷三中,张献忠屠丹棱,“驱城中民于西门外济桥杀之,尸与桥平,水为之壅”,及其先大父彭万昆聚众抵抗,保一乡获全的记述。《丹棱县志》(2000版)关于彭端淑的介绍有:“其祖父彭万昆为明末怀远将军,清初任四川都督佥事。彭端淑的8位叔父,多为举人、知县。他从小聪敏颖异,常受先辈“崇实黜浮,又宜力学,毋自弃”的教诲,与兄端拱、弟肇洙、遵泗等苦读于翠笼山紫云寺。”彭端淑的生卒年代为(彭端淑1699-1779,字仪一,号乐斋)。如果张献忠把川省或丹棱县的人都杀光了,他的祖父、父亲和8位叔父及其家人也就不存在了,彭姓也不会是当今丹棱县的第一大姓。彭遵泗为何在《蜀碧》中不讲他祖父彭万昆是明末的怀远将军呢?显然,如实写上别人就会知道他祖父是反对张献忠“大西政权”的复辟骨干,就会引起世人对《蜀碧》的质疑,降低《蜀碧》的身价。
《蜀碧》记述:“贼诡称试士,于贡院前,左右设长绳,离地四尺,按名序立,凡身过绳者悉驱至西门外青羊宫杀之,前后近万人。笔砚委积如山。时惟二士年幼,不及绳,留作书记,一忘其名,一为嘉定欧阳直也(后贼奔川北,挟之以行,凤凰山之败,脱身归,流寓丹稜,与余叔祖连姻,所作《纪乱》一书,载献事颇详,今无存矣)。” 似乎他对欧阳直及其所著《蜀乱》(彭著误为“纪乱”)十分了解,似乎欧阳直就是张献忠诡称试士杀士子万余人的活证人;似乎他的一些资料也来自欧氏。但是,只要将这段记述与欧阳直在《蜀警录》(欧阳氏遗书)中的《蜀乱》和书末的《自记》相对照,即可发现一些问题:1.欧阳直非嘉定人,而系广安庠生,本名欧睿年,生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张献忠入川时已24岁,初被掳入刘进忠骁骑营,乙酉三月逃归,两年后才辗转至嘉定。并非在成都试士因年幼免杀而留作书记;并非因凤凰山之败后才脱身流寓丹棱;2所称献贼诡称试士,设立地四尺之长绳,过绳者悉驱青羊宫杀之。对此,欧阳直无记述。彭氏以为欧阳直是活证人,然而欧氏自刘进忠骁骑营逃脱后在通江、武胜、合川区间活动,都是在大西军、残明军、地方民团、清军和南明军中为官,并非流寓丹棱;3.未提及与彭氏叔祖连姻。显然欧氏所书张献忠事,并非“颇详”也多系传闻。
欧阳直在《蜀警录》中所写:甲申岁张献忠初入蜀王府,看见被明太祖剥皮的凉国公像,遂仿效,从明宗室至文武官吏、本营将弁。所剥人皮掺以石灰,填入稻草,插竿立于府前,街之两旁列千百人。究竟有无其事?当时,欧氏尚在川北刘进忠骁骑营管供给,他怎么知道此事?《蜀碧》是专门收罗张献忠屠川罪恶的,又为何不记此事。其它野史《荒书》、《后鉴录》、《滟澦囊》等又为何不书。就是每隔一丈立一竿,一千多人要插几里路远,蜀王府前有多宽?显系不可信。从欧氏“自记”可以看出,他能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一方都可为官,其所言理应受到质疑。
《蜀警录》的以下记载倒颇具真实感,因为欧阳直是川北广安人,此时他正在川北张献忠部队,他又受过摇黄贼之害。他写道:“乙酉,张献忠大举出兵汉中,遇贺李兵,战败而还。摇黄贼屠巴州、通江、东乡、大平、达州、梁山、新宁、开县,各地方人烟俱绝。……摇黄贼攻破长寿、垫江、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渠县、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张献忠设监纪通判、驻防参将,同有司官赴广安,摇黄贼攻围杀之”。这就说明,川人并非都是张献忠所杀而殆尽。
《蜀碧》作者彭遵泗在该书自序中说,是自己幼时听遗老言传,长大后博采群书而成。他自幼由父亲和外祖传授儒学,一直科考至进士,至翰林院编修。幼时除家庭外,还能听到什么人的传闻?如果川人都被杀光,他更听不到其他遗老的传言。他列了二十多种征实史料,然而,最易得到取材最多的恐怕还是杨展的言传、《明史》和毛奇龄的《后鉴录》。因此,该书可信度和真实性差。
《蜀碧》在附著的《铁脚板传》说,眉山武士陈登嗥,外号陈铁脚,被向成功所杀。而沈荀蔚在《蜀难叙略》中说,是被杨展所杀,记云:“四年丁亥正月,本朝大兵至重庆……川南则自黎雅而外皆属杨展,有陈铁脚者,初与贼战必胜,不须甲胄,持其勇不附展,与之战……终陷于伏而死。展遂大肆屠掠,眉州青神之人间凋残亦与川西等矣。凡有民之地,设官分治,亩征二三斗,令民自赴嘉定及峨嵋万年寺交纳,人咸苦之”。沈荀蔚之父沈云祚被张献忠所杀,而杨展又是反张献忠的主将,沈荀蔚不可能诬他。欧阳直在《蜀警录》丙戌年末尾一段,张献忠被灭后写道:“杨展以眉州营义兵陈铁脚不附己,发兵攻剿,夺其众。”可见残明势力对川人的为害。
又如破山和尚为救民被张献忠逼着食肉事,《蜀碧》卷三记为发生在丙戌三年(顺治三年)十月,张献忠欲屠保宁府属之时所为。查考破山和尚即海明禅师,明末清初全国闻名,诗、画、佛学造诣极高。经查其年表和有关资料、书籍,没有向张献忠为民请命而食肉之事。近年有重庆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撰有《巴蜀高僧海明禅师的生平及其思想渊源》一文,记有如下文字:“顺治七年,师54岁。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李总屯兵涪陵,延破山到军中住锡,传播佛法,破山破戒止杀的公案就是这时发生的”,是针对当时涪、忠、万各地战乱,弘法保民,并非向张献忠为民请命所为。以上记事再次证明,《蜀碧》考证极差,乱编乱扯,书中之事多不可信。有些事,只要稍加对照即可发现问题,如拆回澜塔得古碑碑文,《滟澦囊》记为“修塔余乙龙,拆塔张献忠。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妖运终川北,毒气播川东。吹箫不用竹,一箭贯当胸。”本来是文人们编造来骂张献忠的,蜀碧作者又在文后加上“炎兴元年诸葛亮孔明记”十个字,以使人们相信在1400年前诸葛亮就算定了,张献忠要在川北被清军肃王豪格射死。岂不是乱扯乱说。
《蜀碧》所记张献忠尽屠成都百姓于中园,检杀卫籍军七十五万,新兵二十三万,家口三十二万,令伪帅四路草杀川民六亿九千多万,成都北威凤山起,至南门桐子园,绵亘七十余里,尸积苦丘然等均取材转引自《明史.张献忠传》和《后鉴录》。
《明史.张献忠传》及《后鉴录》的作者是毛奇龄。他是浙江萧山人,生于1623年,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国史馆编修等职,参与纂修《明史》。他从未到过四川,不管他有多高学问,根据什么资料,他说张献忠在四川杀死六亿九千多万人,总是无稽之谈,因为当时全国才六千多万人口。可以认为,毛奇龄时在史馆编修位上,其《后鉴录》有如此之说,是为了取宠于朝廷,或遵从朝廷旨意不惜说谎。
《蜀破镜》是咸丰乙卯举人孙澍所作,取《蜀碧》、《荒书》、《滟澦囊》等而成,所书各事均属二三手材料,加以夸大。
《蜀龟鉴》为咸丰年间刘景伯编著,系将欧阳氏遗书《蜀警录.蜀乱》、《荒书》、《滟澦囊》、《蜀破镜》、《蜀碧》、《蜀难叙略》等编纂而成,对“屠川”无直接资料证据。《蜀龟鉴》卷之六,记载张烺事云:崇祯十七年,张烺十七八岁,为避战乱扶母进山,路遇唐公夫妇。唐公夫妇就是张烺的舅父、舅妈,他们哭着要把女儿嫁给张烺,于是晚上就在油菜地里成了婚。而张烺本人所著《烬余录》写明:“丙子崇祯九年,余年十岁,大父为余聘同邑处士景公讳运亨之女”。所以,这个《蜀龟鉴》也是乱抄乱编不辨真伪。
《纪事略》也写了许多张献忠滥杀无辜之事。但该书系何人何时所著,均不知道,所记之事无从稽考。
对这类野史杂书,可用康熙八年费密在《荒书》正文的一句话来看待:“献贼陷后,其间忠臣义士之死亡,饿疫之祸患,一方大事,而杂书所记,流传讹谬,盖知者不能言,而言者未深知,道听途说,多没其事。” 当世之人即有此看法,难怪而今多有质疑。
二.地方志和老明人的记述怎么说
(一)地方志的记载
地方志为官方编修的记载地方历史的全书,不论编修于何时,都代表政府所为,如果张献忠把本地方百姓都杀光了,清代地方官必须如实记载。要求是,求真存史,秉笔直书。
明末清初四川经过几十年战乱,土地荒芜,饥饿、瘟疫、逃亡,川人几近绝灭,后来,编修的不少地方志都不引用《蜀碧》的张献忠杀光之说,而记载本州县尚有老明人土著占十分之二三,或一半以上者多,就是坚持求真存史,秉笔直书。如乾隆《广元县志》载:“顺治二年,乙酉,张献忠还据广元,于葭萌山下修御营,先是,甲申之变,街民尽逃远乡,至是,一半归城。”光绪《崇庆县志》载:“兵燹之后,半属流寓。” 民国《长寿县志》载:“土著与流民各居其半。” 乾隆《屏山县志》:“土著仅十分之三。”《夹江县志》记载:顺治二年,张献忠入夹江,设县令,当年,县令叛投南明。顺治三年,正月,张献忠部抚南将军刘文秀率兵十万,由丹棱、洪雅入夹江,沿青衣江布防三十里。明副将县人周鼎昌架木为城,固守南安。顺治四年,曹椿奉南明令任夹江县令,招抚流亡,集士人,以时训课,并于县北南安大明寺考录儒童。康熙元年,知县王世魁与县人江滨玉、江逢源共主持,于县北截江引流,使市街、八小两堰堰水足用。康熙十年刑部尚书王士桢使夹江,王在《蜀道驿程记》中称:“入夹江境,即沟塍棋布,烟村暖然,类吴中风物。”这些,都没有张献忠把人杀光的景象。
乾隆《富顺县志》卷五《乡贤》,收录了康熙十九年新任富顺县令钱绍隆的《详请禁兵害文》.(笔者注:这里的兵害指清军之害,如果是指张献忠、吴三桂残余,则会用“剿灭”,“清除残余”之类文辞。康熙十九年清朝已统治全川。) 该文写道:“职自闰八月十五日赴任,路无行人……里甲胥役俱潜逃,不知去向。职随出告示招抚,……又泸州与富顺交界之一山最深,其民逃避其间,庶几可恃无恐,无如兵之所过,遍山授寻,其妇女望见惊走……被兵追及,遭其淫污而死,尸在草野,经月不收……民间耕牛悉拽去装运行李。重以鸡豕既尽,即宰耕牛……凡所过之地,炊薪爨火,拆毁庐舍……种种毒害,惨目伤心,莫可名状。” 张献忠早在顺治三年覆亡,事隔30多年后的事,显然与张献忠无关。由此也可见,在张献忠死后三十七年,当地仍有不少百姓。
乾隆五十一年《盐亭县志卷一.风俗》记载:“明季兵燹之后,他邑鸟散兽奔,所在皆然,而盐亭人独重去其乡,守死勿离,至今犹多土著,聚族而居。潼属各县俱有楚民新案,向为盐邑独少,缘土瘠也。今则楚、陕、闽、粤之人依亲觅戚,佃地耕种,视为乐土,渐积渐多,四乡场镇客户与土著几参半矣。”乾隆五十一年,各地移川居民已相当的多,人口与土地需求已呈饱和状态,而该县仍是客户与土著参半,足见其未被杀害的原著民甚多。
(二)老明人的著述
.《遂宁张氏族谱》载张烺作《烬余录》 张氏先祖,于明洪武二年(1369)自湖北麻城县移居四川遂宁县。入川八世孙张烺,生于明天启七年,自幼由祖父授教,有一定写作记述能力。康熙五十二年,是康熙皇帝的六十大寿,张烺去北京祝寿,受到皇帝接见。事后,皇帝召见他在朝廷任户部尚书的儿子张鹏翮,问曰:“明末张献忠兵到四川,杀戮甚惨,四川人曾有记其事之书籍否?”答曰:“无有记其事者。”帝曰:“尔父今年八十有七,以张献忠入川时计,约已十七八岁,必有确然见闻之处,尔问明缮折进呈。”张鹏翮照办进呈后,(大致在康熙五十三年)其父张烺将明朝天启七年至清康熙五十三年所见所闻写成《烬余录》一书。其中,崇祯十年张烺十岁时,李自成侵蜀入广元,围遂宁,其父募勇抵抗,十一年被征调去梓潼解围,后在沔县殉国。顺治二年十月,为避孙可望掳杀,张烺随母躲进深山丛林数月,未受其害。在顺治五年项下记载,“蜀民至是殆尽矣。今统以十分而计之,其死于献贼之屠戮者三,死于姚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又二,其一则死于病矣”。他没有说张献忠把川人杀光,只写了顺治二年,孙可望在重庆被曾英所败,退至遂宁。听闻贼屠其城,城中居人无一存者。张烺作《烬余录》是在应皇帝之问以后而书,他不敢妄言欺君,更不敢少说,只是未说清军残害川民的情况,因为他几子还在朝廷为官。从顺治五年起,他就到顺庆、邻水、西充、陝西汉中、保宁等地访友客居。去邻水时“从游的还有郑怀宇、冯在宇等二十人,未有絕粮之危” 。直到顺治十八年才回到遂宁老家,其间,顺治六年生子鵬翮,顺治八年生子鵬翼。这些情况表明,张献忠死后很多年,四川仍有大量人群存在,人民还有一定生存条件。人口几尽是康熙年间的事,因此,他说蜀民殆尽的原因,十分之三死于张献忠之屠戮,应是较为客观的实情。张烺之子张鹏翮为康熙九年进士,先后任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太子太傅等要职。张烺又亲身经历了几十年战乱,从顺治五年起他又到各地出访客居,因此,可以认为他所了解的四川明末清初战乱情况,更为全面和真实、客观。
傅迪吉作《五马先生纪年》 简阳县贡生傅迪吉作《五马先生纪年》。顺治二年,傅氏十九岁,曾在张献忠部队充当 “里兵”,后又被下级长官收为义子,他以所见所闻写成该书。称: “崇祯十七年十月初四日,驻简州起义军发兵,谓之打招安,随后,即委伪都司吴,伪吏目田下乡招安,每人给以印信‘西朝顺民’四字,戴在背上,兵不敢乱。”“起义军驻灌水坝仍令知州给以号片或告示或旗号,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亦不甚扰民, 民亦入营贸易。”顺治三年初,他回到家乡五马桥,见到房屋尽烧,全家和众人在寺庙共居。顺治四年,他从简州去成都,其中“至蔺家坝山上一望,果然别是一天,田中栽秧犁牛,两河坝俱好粟苗,正将吐穗,茄子、葫芦、姜豆尽多。”顺治五年,他又迁蒲江、邛崃,“至蒲江董家山,闻鸡鸣声,至寿安镇,见两街俱列酒肆,又闻呱呱之声。移至蔡家堰居之,随至火井,谁知渐入佳境,其地人民极其富庶,朝朝请酒,日日邀宾,男女穿红穿绿,骑马往来者不可胜数,且鼓乐喧天,酒后欢呼之声澈于道路……” 这哪是人被杀光的景象?该地离成都近,在张献忠败走三年后居然还大有人在。﹙该书稿存川省图书馆﹚
更多老明人的族谱,载了散逃避乱,事平后再返回,没有记述张献忠杀了自己多少家人,更设有说张献忠把当地人杀光。如果百姓家人遭张献忠杀害,必在族谱中记下如此悲仇。如大足县《胡氏族谱》记载:胡氏是明洪武年间刑部侍郎胡子昭之裔。雍正二年胡登极为族谱作序称:“忽闻张献忠侵蜀,由夔门直入重庆,杀巡抚陈士奇等,因而同母郑氏与兄弟名衍逃往遵义避乱,寓居三十年。吾父于甲戌年娶吾母生吾兄登位、登榜,俱童稚,三兄登弟尚属孩提,追慕祖冢,怀想旧帮,携负一家于康熙十二年复川。是时足邑草密人稀,约数十余家。行至祖业一观,田园荒芜,不可居处,寄寓荣昌八载,每年归来祀祖,自侍郎坟以及高曾祖考之墓”。荣昌县的喻氏、敖氏族谱记载,两姓均为明代旺族。1644年张献忠入川时,6月12日在荣昌巴斗崖与据守的民团激战,喻、敖两姓族人敖仲美、喻思灿、喻思崇等多人战死,于是人心不安,喻、敖、甘等大姓纷纷逃往贵州遵义、仁怀、江津四面山、乐山、峨眉等地避乱,仅喻姓就出逃三百余人,有的在当地定居,事平后部份返回荣昌继承祖业。
(三)外国传教士的著述《圣教入川记》 是外国传教士类利斯与安文思著,古洛东翻泽出版(一说为类、文二人口述,古洛东撰写)在国外发行,直到1917年才传入中国。该书记述的张献忠杀人之残酷,杀人之多,杀人的场景比《蜀碧》更惨烈。书称二传教士被张献忠封为“天学国师”,一直在张的身边,直到张在西充阵亡,所记为亲眼目赌。因而该书在国内出现后,即被认为是张献忠屠尽川人最铁的证据。但是仍有人认为不值一驳,一是圣教的宗旨是引导教友在真主面前忏悔,纯洁心灵以得天神护佑。而张献忠被视为嗜杀成性的魔王,带上他们天天看杀人,把川人都杀光了,他们有何颜面?他们说张献忠杀光川人岂不显示自己无能,天主无能,传教士充当了帮凶?古洛东为何要出此书,为何不在中国发行、不送往中国的历史档案机构?;二是他们说张献忠杀尽僧道、医卜和技匠,何以对他们特好,他们传播洋教为何那么自由,能够到处目睹杀人?三是张献忠败亡后他们被清军收容,可是他们在书中还写出清军也杀川民,并非张献忠把川人杀光的事实:“张献忠灭后,旗兵(清军)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他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顺治十七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己有复生的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盗寇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除少数人避迹山寨者,余皆无人迹,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书中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多,还把张献忠在成都称帝的时间弄错,一处写为1644年9月5日,一处写为1646年(即顺治三年)2月。被张献忠封为天学国师且一直在张献忠身边的两个传教士,连这一重要历史时刻都会记错,而其他所记岂能正确无误?人们难以置信。又如写张献忠准备逃往陕西,焚毁皇宫,齐集各营将持有之妇女杀之,计是日即杀妇女40万人。当时的成都城市有多大,住了多少军队,随军妇女能有40万吗?一天能杀40万吗?明未四川总人口约300万。《四川通志》卷六十四载,明代成都府(包括属县)人口为13万,试想,几十万军队再加40万随军妇女,能够容纳吃住吗?如此大屠杀为何《蜀碧》等野史杂书没有记述?《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开科取士杀士子三万二千三百人,比其他野史所说多一倍。这些,足以证明该书胡编乱造,谎话连篇,不可作为证据。
三. 结语
以上地方志、老明人、外国传教士的著述,都表明川人几近绝灭的原因,是战乱各方(包括清军)残害百姓,致百姓无法生存而亡。回顾1960年前后的自然灾害死人,或许有助于理解问题。1959-1961年国内发生三年严重自然灾害,四川因为缺粮,城乡人民患水肿病而死者不少,有的地方一个生产队几十户人家就死亡二三十人。长期缺粮会致人死亡,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现今50岁以上的人都经历了。而明末清初几十年战乱所造成的绝粮饥饿,远比三年自然灾害时的粮食不足要严重若干倍。由此可以推知,明末清初,四川经过几十年战乱而绝粮,饿死者不在少数。
崇祯十七年(1644)张献忠率部入川,志在建立大西政权,一路上少有滥杀无辜,据《蜀碧》卷一、卷二的记载:起义军从入川到攻陷成都,只是占领了部分州县,然后继续攻占崇州、新津、汉州、汶川、蒲江、泸州、邛州、潼川、遂宁、保宁、通江、西充、叙州、眉州、夾江、仁寿等三十余州县。其间,被张献忠所杀的有四种人:一是负隅顽抗的明军;二是拒不投降认罪的明朝地方官吏,和拒不交纳所派粮款的大地主、商人:三是明王朝宗室成员;四是原明朝官吏和诸生,拒不合作,授官不受并骂“贼”者。张在成都刚建立大西政权,立即遭到复辟势力和地主武装的颠覆围剿,张献忠在反复辟斗争中采取了偏激的、将对方盘据村寨清剿杀光的错误作法,杀害了许多被欺骗被裹挟的百姓,又错误的判断有很多将士和士人谋反,而加以诛杀。但是,张献忠在顺治二年二月至顺治三年八月的一年半时间,要应对复辟势力追剿,应对李自成残部入侵,应对清军的铁骑压境,在时间上和力量上不可能屠杀全川人民·
2002年,成都新南门某工地挖出一些枯骨,于是,有人指为张献忠屠杀成都军民的铁证。如果真是这样,那倒是证明了张献忠没有屠杀几十万、几百万川人。因为这些尸骨尚存,其它中园被杀的98万,青羊宫被杀的士子1.7万,威凤山至桐子园绵亘七十余里堆积如山的尸骨,各州县白骨塔的尸骨也该存在。成都周边近30年的开发建设,土地都翻了几遍,为何没有更多发现?为什么新南门的枯骨就一定是张献忠所杀的人骨,而不是其他原因死人的骨头?
综上所考,致川民几绝的原因主要是,三十多年战乱,各方军队杀死的敌方士兵均来自老百姓,且多是川人;各方军队强征百姓服劳役,运粮草辎重,抬担架,受冻挨餓,鞭打折磨,死去不少;百姓家里粮食被军队搜尽,牲畜被宰杀吃光,农业生产无法维继,遍地饥荒,人被大量饿死;瘟疫流行也死人不少,到康熙初年,便成了人烟几絕,遍地荒芜的状况。
何以川民多言“张献忠剿四川,杀的鸡犬不留”?主要是经过明末清初几十年战乱,原有川民几近绝遗,后来的川人是事隔近百年才从他省移川的移民,根本不知实情。乾隆以后才开始有相关野史流传,有的作者因条件所限,对所获资料考证不足,也可能有作者以为读者不知情而大胆妄言,乱编乱造。在过去交通不便、史料缺乏的条件下,读者谁去考证辨别,谁会去民间收集老明人的著述和家谱?因而以讹传讹,口头流传几百年。
笔者见识少,所搜及资料也凤毛麟角,所言难免有误,目的只是为了寻找真实历史。相信在现今交通、信息、档案条件下,经过众多专家学者努力,定能寻得为各方认可的历史真实。 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