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谱记 四 |
|
作者:林万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7 11:03:19  |
|
第四章 必兰公 一、观音堂石刻 二十日,我们一行人乘三轮车到蔡家寺,然后步行到观音堂。这是年抗以前的发现。他说那里有必兰公的事迹。上下坡,过田坎,年抗不时指着路旁的石头说,你看这块石头怎麽会在这里,简直是飞来之石,他对一草一木不时发出感慨。走了好几里,我简直打不起方向,翻坡后眼前一条大河,沿河走到一个大崖边,这就是观音堂。这条河源于观胜,流经高家井、黄角滩,流入清流河。在这里一湾碧水,巨大的石崖已被开伐,崖下堆满了条石和片石,崖腔象一面屏障立在河岸上,崖壁有十来步梯坎,壁上一石龛供奉观音菩萨。观音端坐莲台,头戴金冠,顶上依龛刻有祥云,左善财童子,右龙女靠龛石壁雕刻而成。香炉中满钵香、烛柄,旁边挂着一块新红布。看来,人们还经常前来烧香朝拜。 在观音佛像下面的石壁上,有一大块石刻文字,大家围着慢慢读起来,才知道这是一张不同寻常的告示。当年必兰公为保护观音堂的清静和山上的树木向县令写了一个报告,县太爷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并由县府写成文告刻在这里。我们把这篇珍贵的文章全文抄录下来。 观音堂摩崖石刻 正堂 谭示 检校四川重庆府荣昌县正堂补同知正堂双五级随带加二级纪录三次又标锡六次谭 为示禁事。按据昌明里贡生林必兰禀称情:“生员业地名蔡家岩,内有观音堂一所,河边一带岩硐极多,难岁寒冬,每多游民乞丐常栖岩硐庙内。佃家理斥,反出恶言,动称诬害等语。业内禁蓄竹树,远近男妇入山估砍估窃,纵见其人,亦莫奈何。但观音堂庙宇理宜洁净,若辈踞住,不但瓦壁时修时损,毁坏不堪,污浊之气亵渎神灵。种种情事实属可恶,不恳示逐,为害非浅。只得禀恳仁廉赏示禁逐,俾游民恶丐远避,庶竹树可得禁蓄,良民均安矣。为此禀乞等情。据此,除呈批示外,合得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处约团及附近居民人等知悉:庙宇供俸神佛理宜严束洁净,岩硐易藏奸宄,巡防严密,不容窝招匪类栖住为害地方。自示之后,尔等无业游民及精壮乞丐、男、妇人等,务须另觅处所歇宿。倘敢仍蹈前辙,盘踞岩硐及在观音堂等处估宿,毁坏庙宇,估砍竹木各项情弊,许该处团邻,地主,佃家人等,立即扭送来县,以凭严究,决不稍贷,凛之慎之,切切勿违。 特示。 右谕通知 同治十年十月十八日实刊观音堂晓谕
年抗读了这篇文告写了下面一篇短文。 后记:此前清石刻文告,刊刻于吴家乡与合靖乡相连处的蔡家岩河边的高大岩壁上。其旁有小庙一座,即乡人呼之曰观音堂,此地因而得名观音堂。由此溯流而上约两里许即是高家井。 小庙座落在河边巨大岩腔内,庙堂屋宇今已荡然无存,惟留庙侧这一石刻文告。百多年来风雨剥蚀,岁月悠悠,石刻已部分风化,少数字迹湮没不可考,经反复与上下文推敲探讨,残存字迹才得以验证无误。嗟夫。时光如白驹之过隙,古迹如雪鸿之留痕,令吾侪仰视而兴叹,愀然生思古之幽情。石刻给后人留下了一缕淡淡的历史烟尘,使后辈得以管窥当年社会之一斑。逝川不复返,古往而今来,慨叹之余,更感到了一丝莫名的苍凉:世界永无穷,人生何须臾。悲夫。 1999.4.5清明 年抗记 这篇布告是县令谭酉庆发布的。谭酉庆,山东历城人,同治九年至十三年在任。告示说,贡生林必兰报告,他在蔡家岩有一处田地,内有一所观音堂,河边一带岩洞很多,在寒冬季节,游民,乞丐常在岩洞和庙内住宿,佃户叫他们出去,他们还吐恶言秽语,拒不搬出,附近竹树,远近人等前来砍伐,偷窃。必兰公说:庙宇应该清洁,这些人在里面住宿,不但毁损瓦壁,而秽浊之气亵渎神灵,请县府明令驱逐游民,保护山林,才能使良民安居乐业。由于这样,荣昌知县谭酉庆下令称:庙宇供奉神佛理应清洁,岩洞不允许藏奸纳垢,窝招匪类,自告示张贴之后,无业游民及精壮乞丐、男人、妇女、一定要另找地方住宿,如果像以前一样还在这里住宿,估砍竹树,定要扭送来县,将严惩不贷,下面是发布时间:同治十年(1872)十月十八日。 这篇告示说明:一、必兰公有土地在蔡家岩,当地距吴家铺只有几里,附近高家井,(高家井秧田坡有中权四叔公第四子林国珍的坟墓,国珍叔长子万年去世前每年都要来挂清。)吴家场口敖家坝冲都有他的土地,传说从双井冲到吴家几十里不走别人的田地,此言属真。二、必兰公对管理家务,业地十分仔细,严谨。每一细节都注意到了,尽力而为,不能做到的,想尽办法,努力去做到做好,从中可以看到老一辈的创业精神。三、必兰公生卒年限不详,现在无文字查考。观音堂的告示公布于1872年,他当时还在人世,第二年即同治十一年(1873),他主持迁葬周淑惠老孺人与瑞权公合葬并立碑,淑芳公孙逢春(粤字辈)逝世于1882年。淑进公比淑芳公大11岁,必兰公孙子厚公逝世于1912年,估计必兰公逝世于1880年左右。这是一篇考查必兰公,和林氏前几代事迹极有价值的材料。
二、家族的兴衰 这几天我们住在万九兄那里,他在城里开会,听说我们去了他赶了回来,一见面就亲热得不行。过去我只听说过他的名字,从未见过面,他个子不高,步行快捷,穿一件兰色中山服,样子像万邦哥。他两只眼睛比万邦哥大,注视别人好像正要作出一个重要的决定,闪现果断,刺人的目光。眉肌活泼,常常跃动,聚集眉间,让人感到他是一个一旦下了决心就不易更改,难以让人说服,倔强的,有坚强意志的人。他曾经当过教师、、右派、农民,教师,退休后,帮助儿子年成做生意,现修了一楼一底近三百平方的房屋,生意还兴隆。我们去后他亲自安排菜饭,又去切卤鹅肉,饭桌上他当仁不让坐上面主位,用大碗盛酒轮流喝,边吃边讲话,他声音高亢,滔滔不绝。这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吃完又摆,直到深夜。 他从小就住在老房子至到现在,各家的历史渊源,迁徒情况,兴旺衰颓过程,他都瞭如指掌,如数家珍,整个家族都囊括在他胸中。 谈到家谱,他讲的跟万邦哥知道的差不多,他说五一年的冬天,他到盘龙开会,回家的路途上才知道一批人涌进了老房子,将各房门全部查封,所有的书籍绘画,凡是文字都倒在外面田边,全部烧毁。他在以前曾经从头至尾看过,大概的内容还记得,这谱已经记到了万字辈,而且很详细。有十多本,装在一个箱子里,他说这是我们九大房的族谱,只有这一份,现在没有了,当他说到这里,表现出无不挽惜。 他谈到各家各户,各房弟兄姐妹,娓娓道来如在昨天,当然他谈了很多我们祖先的故事,这些事情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历历在目,他为了叙述方便,不加说明、注释,把历史和传说揉合在一起了。 瑞权公辛勤劳动一生,他从花钵子定居双井冲,落点大概在书房院地方附近,定点在上头房子修屋,以后又购置了斑竹湾即老房子这块地,晚年他把这些地分给了几个儿子,老四可能家境稍差,决定把地方卖了,老大为了祖业不落在别人手中,决定把这块地买下来,老四说可以,你用钱铺地,铺到哪里,我就把这些地卖买给你,没有铺到的地方我就不卖,老大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最后铺满了,买下了斑竹湾,这就是现在老房子这块祖业。 老大淑进为了振兴家业,一边种地,一边帮人做活路,有一次在蔡家坡下头房子打石头,揭开石头露出一块方石块,撬开石块,底下一窖银子,这样买了一些地方,这个美丽的传说一代一代为后人传颂,激厉后辈像祖先一样去劳动、去创业。以后从元振公到必兰公时家业更加发达了。据说必兰公时从双井冲到盘龙镇,双井冲到吴家铺,横顺几十里,都不走别人的田土。 必兰公有四个儿子,分给每个儿子九匹坡,每天儿孙们都上坡做活路,一家人穿的衣服都是自己制作,采集山上的黄芰子来煮、染成姜黄色的布,做一种无领的短衫,以便节约一些布料。他去赶场,从不在馆子吃饭,饿了就买一块磁粑,用袖口统着怕人看见,走到场边才吃。有一年他买杨家寺80担租,他和介绍人到杨家寺去,卖主带他们到外面去看田土,必兰公打听每块土地的箩担、水源和田土临界情况,一一仔细询问,讲了一大阵。卖方说:我们讲了这样多,买主还没来,讲这些都是空话,好蹩,还要等他一句话。中间人说,这位就是买主,卖方吃了一惊,仔细看着必兰公,见他穿着陈旧,皮肤黝黑,不像是个有钱人。卖方马上改口说,我这股地方要卖现钱,不赊帐。必兰公说,好,我就给现钱,说罢,解开腰带,大堆银元落了下来,足够付清买地款项。 钱多了,有人想来找借口(惹祸),希望赔些钱。一天必兰公赶场回来,一个人迎面向他撞来,他一个趔趄,跌在田里,爬上岸来,那人满怀恶意站在那里还没走,他望了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回到家里,大家见他满身湿淋淋的泥水,问他怎样了,他轻松说没什么,跌倒田里去了。几天以后,说那个人死了,必兰公对儿子说:“凡做事要记住一个“忍”字,前几天那个人把我撞下田去,我起来一看他那付样子是有意干的,我想算了,忍了吧,现在想起来,他希望我去打他,这样来行骗,或者我回来跟你们讲,你们气愤去打他,只要一出手我们就会上当,他也会骗我们,幸喜我忍了,不然会惹出大祸。”还有很多他的传说,比如他和别人比武总是他赢,他有一个姓廖的师傅,帮了他很多忙,他终身奉养他,死后还葬在他的坟旁。 万九兄说,林家也有遭横祸的时候。大概在光绪晚期,当时社会很乱。太婆年事已高,孙子还小。有一天傍晚,人们刚从坡上收工回来,厨房正在作晚饭,有人喊:棒老二(土匪)来了,顿时全院大乱。一股匪徒持枪冲进来,翻箱倒柜,把钱财和值钱的衣物都拿走了,临行时,把太婆和她的孙子锡麟当作肥猪儿拉走了。全家好不容易凑齐了赎金,交去后放回了胖子爸爸锡麟。第二次将赎金交跟土匪时,土匪说,人在山洞里。进去一看,一堆白骨旁边放着太婆的衣物,公公们嚎啕大哭,只好将太婆遗骸收捡回双井冲安葬。另一种说法是:太婆被劫持惊吓过度,在半路上就亡故了,锡麟叔拉去关在石田那边一个煤炭洞子里,不知关了多久,趁看守一时不在,他跑出几经周折才回到家里。以后,有些家庭陆续出现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乾祖长子林和清在盘龙场被人暗杀,林万忠被人杀死在唐家店子的田里,习五公在下头房子几次土匪持枪抢劫,还发生过枪战。锡忠隐瞒卖祖宗睡佛寺产业数十石,诸如此类,林家纨绔子弟有之,少年周处有之,一个大家族同样样演译像《红楼梦》种种丑事,凡此种种,是横祸、是报应,是否有悖祖先遗训,是否有违林氏家风,思之,省之,慎之。发生这些事情实为林家的不幸。 现在必兰公有两件事情还有文字记载,一是必兰公振兴家业、荫及子孙后,还希望光宗耀祖,同治十一年(1872年)将周淑惠老孺人之墓,迁到冷水潭与淑进公合葬。周老孺人之墓原葬在元忠公屋基后,即现书房院附近。九月初三破土入葬,坟前立碑,将瑞权公七个儿子的后代即淑、元、粤、光、祖等辈一百多名子孙的名字全部刻上,大有“儿孙济济拜山头”的昌盛景象。第二件是同治十年(1871)十月十八日,荣昌县令谭酉庆发布告示的事情。告示称:贡生林必兰有业地在蔡家岩,内有观音堂。据此,当时必兰公的业地已远离中沟双井冲,已接近吴家。他对败坏风俗,毁坏树林的行为深恶痛绝,敢于义正辞严,报禀官府明令禁止。这些大事估计在他五十岁左右做的,当时他儿孙满堂,家业兴胜,才能有心思考虑这些事情。在身前将租石不按儿子分,而是很公平地按九个孙子平均分给他们。他去世后,埋葬在唐家店子,坟正对着一脉山岭,山下有一溪碧水,一直经双井冲旁边到高家井,山岭缓缓而上,长达几里。是否他希望看见儿孙不断振兴门庭,儿孙奋发图强,就象这道山岭,几经波折,困苦,直到山顶才有平坝。他的儿孙就像这一脉溪水,远源流长。据说对面山岗有段家的坟墓,比他的坟高,他新修宝塔一座以镇住人家的气势,为了自己的子孙将来,可谓用心极为良苦。 在唐家店子往盘龙走至坡上三块石,路旁有块修路功德碑,上面刻有比兰公捐银修这条路的事迹,这块碑解放后还立在那里,现在没有了。这是必兰做的诸多善事的其中一个佐证。至今还为人们谈及。 这次回到老家四、五天,我们恋恋不舍最后离开合靖,到盘龙,回荣昌。
|
| 文章录入:dulash 责任编辑:dulash |
|
上一篇文章: 寻谱记 三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